成都金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招聘监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会计师(中级)、工程师(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以上证书,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监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监务辅助工作的。
二、用人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与 成都金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3800元/月(含社保,具体薪酬标准以正式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三、工作地点
大邑县监察委员会(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四、咨询电话:王先生 1898040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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