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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19

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员工4人,并拟外派至大邑县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

名额

大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辅助岗位

2

大邑县司法局青霞司法所辅助岗位

1

大邑县司法局安仁司法所辅助岗位

1

工作职责:拟外派到大邑县司法局下属社区矫正管理局以及下属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经体检合格;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社会管理工作、具有社会工作者资质或者曾经从事过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先),能够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且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本人或者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大邑县司法局政工科(大邑县青霞街道体育场西路32号二楼),联系电话:88291500。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邑县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含电子版照片);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曾获表彰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曾经从事过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会同大邑县司法局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大邑县司法局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的方式为面试,由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会同大邑县司法局共同组织。

考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测评应聘者适应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电脑操作能力、业务素质、沟通能力等。

五、体检及确定拟聘人员

(一)成绩公布途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1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司法局“法治大邑”微信公众号(fazhidayi)公布。

(二)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大邑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报告由从大邑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直接反馈大邑县县司法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果时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公式

完成以上流程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 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外派到大邑县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的待遇:专科学历人员20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300元/月,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由大邑县司法局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地址。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政审、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在大邑县司法局“法治大邑”微信公众号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众号消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查询公众号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参加所有招聘环节必须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在人员密集场地和室内必须佩戴符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

(五)本公告由大邑县司法局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291500。(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中融安保集团大邑分公司招聘聘用制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

2021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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